各潜在响应人:
接采购人通知,现对CXNA18123、福建师范大学开云(中国大陆) Kaiyun·官方网站教材采购项目作如下更正通知:
一、采购文件第6页 6.其他要求中
原为:“(1)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校方教师实际需求免费提供教师用书(含讲义)。”
现变更为:“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校方教师需求联系出版社免费提供参考样书。”
二、采购文件第12页商务部分考评中第1点
原为:“报价供应商在泉州市行政区内工商注册的,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 “报价供应商在福建省行政区内工商注册的,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
三、采购文件第12页商务部分考评中第2点
原为:“报价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的,得3分。没有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现变更为:“报价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五年内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工商部门“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的,或高等教育出版社重点经销单位,得3分。没有提供佐证材料的,不得分。”
四、采购文件第13页商务部分考评中第6点
原为:“与福建师范大学开云(中国大陆) Kaiyun·官方网站合作连续5年以上且服务优秀得3分(必须提供学校证明);否则不得分。”
现变更为:“与福建师范大学开云(中国大陆) Kaiyun·官方网站合作连续4年(含4年)以上得3分(必须提供双方签订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五、磋商时间原为:“2018年07月16日15: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2018年07月20日15:00时(北京时间)”
六、采购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采购文件中凡涉及到以上内容的,以本更正通知为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规定,本通知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各响应人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