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1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组织开展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根据省社科规划办的要求,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2015年省社科项目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联系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研究以及朱子文化品牌建设等问题,提出一批专题选题条目(须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专题”)。申报课题要紧紧围绕各专题内容设计具体选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坚持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坚持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学理阐释,努力推出一批有思想深度、有理论创见、有决策价值、有重要影响的高质量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充分展示我省社科界的理论功底、学术实力和研究水平。
二、相关学科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优势申报重点项目,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的研究成果。本年度课题指南只提出应用对策研究选题条目,用以指导对策研究,项目申请者须根据选题条目确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对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不提出具体的选题条目,由项目申请者自行选择设计合适的题目,以
充分发挥项目申请者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项目申请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时均按一级学科填写,其中对策研究项目须同时在一级学科后用括号注明“对策研究”,如:应用经济(对策研究)。本年度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项目、青年博士论文项目)。
申报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为3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为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项目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0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博士项目负责人在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的同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青年博士论文项目专门资助我省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且博士论文已经开题但未申请答辩,申报时应同时出具博士论文开题报告。项目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项目参加人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材料中使用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务必使用2015年版本,其它年度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请者务必严格按照省申报公告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填报,凡不符合省社科规划办要求的不得上报;凡在省社科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申请者务必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报送的材料应包括:1.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的《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4份。其中,《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一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2.电子材料: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15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清单》1份,以项目负责人名字建立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必须是word格式)。上报的电子材料要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科研部。
七、科研部联系人:章火中,电话:26551556,电子邮箱:270776418@126.com。
附件:201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zip
科研部
2015年4月23日